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6年度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詳見《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6年度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
1、招聘的基本條件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6、應聘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職位的須具有相應的執業(職業)資格;
7、具備應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詳見《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6年度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各級公考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仍在處罰期限內的人員;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9、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6年8月31日為界;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8月31日至199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3.國家機關(含參照公考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取得單位及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后,方能報考,并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否則不予進入面試。
4.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公告發布時間:2016年6月6日至6月15日
5.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電子郵件報名時,請將郵件主題及應聘文檔按“招聘崗位名稱(例教師崗位一)+姓名”格式命名。
現場報名時間:2016年6月16日至6月17日。
電子郵件報名時間:2016年6月6日至6月15日
報名地點: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信義校區(桂林市秀峰區信義路21號)人事科。
郵件報名郵箱: [email protected]
咨詢、聯系電話:0773-2835812
聯系人:李老師、王老師
(二)現場報名需要現場填寫《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6年度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貼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如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資格證明等),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一份。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報名的應聘者需填寫《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6年度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提交證明材料。求職材料包含:《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6年度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及表上填寫內容的證明材料(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主要科研成果證明及獲獎證書等材料掃描件),有海外學習工作經歷的需提供留學回國證明、學歷認證材料掃描件。請將登記表以word文檔,證明材料掃描并制作成一個pdf文檔發送至指定報名郵箱。應聘者提供的應聘材料須真實準確,一經發現應聘材料存在虛假不實之處,將取消應聘者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現場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后于6月20日到報名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
網上郵件報名的報考人員,務必于6月20日之前將所有材料原件交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要求的于6月20日到報名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面試資格,不予發放面試通知書。
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資格審查的人員應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和《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6年度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當面反饋給報考人員。如審查不嚴或擅自改變業已公布的招聘條件,造成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消招聘資格的,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承擔責任。
報考人員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提供虛假信息報名參加面試的,一經核實,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報考人員資格確認后,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按統一格式(電子表格)制作報考人員名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繳交面試費
通過資格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需現場繳交面試費50元。
三、面試
(一)面試人員的確定
經過現場資格審查和網上資格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均可直接進入面試程序。同一招聘職位的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低于1:3,又確需補缺的崗位,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書面意見報桂林市教育局審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是否開考并備案;同一招聘職位經過現場資格審查和網上資格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達40人以上的,該職位面試時需拆分為2個以上考場,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面試當天當場組織考生抽簽確定考場,報考人員按其抽簽確定的考場進行面試。參加拆分考場面試職位的報考人員,每個考場的前3名需進行第二輪面試。以第二輪面試成績結果確定該職位排序。
通過資格驗證的報考人員,要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參加面試。未能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的組織實施
面試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共同參與,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三)面試的形式、時間、地點
根據崗位需要,本次面試采取專業面試的形式進行。
報考人員在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
專業面試時間:6月22日
地點: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信義校區(桂林市秀峰區信義路21號)。
(四)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滿分分值為100分,報考人員面試合格成績需達60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按1:1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面試合格成績需達70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相同職位招聘數末位出現兩人以上成績并列時,以加試的形式及結果重新確定排序。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結束后公布。
四、考察
1.考察人選的確定。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2.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考察組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人以上組成。
3.考察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以及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遵守原工作單位規章制度等情況。考察的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復審。
4.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確的考察意見(合格或不合格)。
5.考察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察組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考察結束后要形成書面材料(一式兩份),考察組成員簽名,加蓋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章和桂林市教育局公章,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6.考察不合格,不能進入體檢環節,可從報考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本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
五、體檢
(一)組織體檢時,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體檢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體檢時間及安排詳見體檢公告。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自治區轉發的《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5〕29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7〕37號)、《關于修訂〈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0〕29號)、《關于印發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0〕232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考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考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符合當日復檢的項目安排當日復檢;符合當場復檢的項目,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確定復檢醫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從報考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第七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六、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面試、考察、體檢等程序得到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填寫《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并加蓋公章,經桂林市教育局核準,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聘用手續須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對公示期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查實,經查實有問題的,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后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二)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計算。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七、誠信檔案管理
(一)發布面試資格審查公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環節放棄面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二)發布面試公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環節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為半年;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2年。
(三)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3年。
(四)報考人員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無故逾期不報到的,以及試用期內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5年。
誠信檔案供招聘單位在聘用考察時參考。
(五)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5年。
八、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1.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2.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五)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要嚴格按直接面試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監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注意核對報考專業,專業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考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6年版)》核對。報考人員本人所學專業,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公考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6年版)》中沒有列入的,報名時可以選擇與所列專業相近(所學專業主要課程有70%科目相同)的職位報考,是否符合職位專業要求,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與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核準。
2、本次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不指定面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名義舉辦的面試培訓班,均與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本《公告》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咨詢電話:
請查閱《2016年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資格審查單位電話。
本《公告》解釋電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0773-2835812
相關網站:
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網www.glrcw.com
桂林市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GUILIN/index.htm
附件1: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6年度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xlsx
附件2: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6年度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3:廣西壯族自治區公考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6年版).xlsx
2016年6月6日
南寧分部: 0771-2094277 桂林分部: 0773-2899676 百色分部: 0776-2517997
柳州分部: 0772-2896674 玉林分部: 0775-2294260 河池分部: 0778-2788680
欽州分部: 0777-3898366 梧州分部: 0774-3833980 賀州分部: 0774-5288860
貴港分部: 0775-4551236 崇左分部: 0771-7981688 北海分部: 0779-2029270
來賓分部: 0772-4226344 防城分部: 0770-2825180 電商部: 400-007-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