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一)來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后勤服務人員1名;
(二)來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局后勤服務人員1名。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身體健康,能勝任所聘崗位工作;
(三)愛崗敬業,熱愛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
(五)年齡35周歲以下。
三、考核、聘用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6月3日。
2、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相結合的方式。應聘人員請將《來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招聘后勤服務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各一份直接送達到來賓市西山路663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三樓人事科或將以上材料掃描件發送到市質監局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系人:羅春華,聯系電話:0772-4216085。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后勤服務崗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將于2016年6月8日前告知報名人員。
(三)面試、考核、體檢
1、面試。領導小組對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面試方式通過電話通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面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2、體檢。體檢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對《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單位提交復檢申請,經市質監局局批準后進行復檢。實施單位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按《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體檢和復檢應在來政人發〔2008〕31號文件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
體檢經費由考生本人支付。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困難家庭畢業生免繳體檢費,費用由市質監局負責。
考核、體檢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可從同崗位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3、考核。來賓市質監局成立由2人以上組成的考核組,按照《來賓市市直機關公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聘用)考核辦法(試行)》(來政人發〔2007〕40號)的有關規定,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考核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情況。
(四)履行聘用程序
1.市質監局根據考生的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經單位集體研究,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在來賓人才網、本單位工作區域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崗位資格條件、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專業及監督電話等。公示時間2016年6月30日前。
2、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質監局填寫《來賓市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人員聘用備案表》報市編辦、市人社局備案,辦理聘用手續。
3、市質監局與受聘人員簽訂《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人員聘用合同書》,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簽訂聘用合同時將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資福利待遇按《來賓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人員聘用制管理暫行辦法》(來編〔2013〕140號)文件以及《來賓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控制數人員及政府編外聘用人員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的通知》(來政辦發〔2015〕63號)文件規定執行。
來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5月25日
【分校聯系方式】
南寧分校:0771-2094277 大學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96674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2788680 來賓分校:0772—2804249
賀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貴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0770-2825180、18177002803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欽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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