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到底有多少人在吃“財政飯”?長期以來,中國政府的財政供養人員數據一直是社會公眾關注的焦點,引發的爭論也比較大。專家最新的數據稱,到2014年年底,中國財政實際供養人數遠超過6400萬。
全國到底有多少人在吃“財政飯”?長期以來,中國政府的財政供養人員數據一直是社會公眾關注的焦點,引發的爭論也比較大。日前,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北京改革和發展研究會會長、陳劍提供的一個最新數據是,到2014年年底,中國財政實際供養人數遠超過6400萬。
《經濟參考報》9月17日發布一篇標題為《四項經濟改革亟須推進》的報道, 詳細介紹了對陳劍的專訪內容。
在此之前,關于政府規模問題常見諸于公開資料的概念包括:黨政機關公考、政府雇員和財政供養人員等等。但到目前為止,由于中國政府并未系統地公布相關人數,這一數字因不同的統計標準而差別較大。
陳劍則是從納稅人負擔的角度,用財政供養規模的方式來衡量中國政府規模大小,即指需要由財政來支付個人收入以及辦公費用的人員數量。他將中國財政供養人員分為三部分,一是黨政群機關工作人員,主要供職于黨委、人大、政府、政法機關、政協、民主黨派及群眾團體等機構;二是各類事業單位人員,供職于教育、科研、衛生等諸多領域;第三是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
據財政部2012年出版的《2009年地方財政統計資料》數據顯示,到2009年底,全國不包括中央的財政供養人口為5392.6萬人,這些都是有公考編制或者事業單位編制的體制內人員。此外,中國還存在大量的準財政供養人員,包括數十萬個村委會和城市居委會的工作人員。這些人員本身不屬于上述三種人員中的任何一種,但是在中國分布各地的居委會和村委會干部大多則由財政發工資,參照事業單位管理。據陳劍介紹,中國準財政供養人數超過1000萬人。
基于此種統計,陳劍稱,到2014年底,中國財政實際供養人數超過6400萬,超過英國人口總量。
查閱以往資料可以發現,陳劍提供的財政供養人員數據基本居于人民此前預估的中間值。《鳳凰周刊》在2013年的一篇報道曾稱,中國的“吃公糧”人口僅截至2009年就已超過5700萬,這個數字已經逼近英國的人口規模,并且還以每年超過100萬人的速度遞增。
另外,在網絡上流傳頗廣的是這樣一個數據,2008年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布,全國少數民族干部數量為291.5萬人,占干部隊伍總數的7.4%,網友據此推斷出全國共有干部3940萬人。但是這個結論僅涉及所謂的具有公考身份的“干部”群體,并不包括事業單位和離退休人員等。
還有一個說法是,除了黨政群機關公考外,黨政群機關中的準公考、事業單位人員、不列入預算自己收費供養的政府機構和執法人員、國有企業和國有商業銀行中大量行政級別的公考性質的官員、縣鄉村中大量由罰款和收費供養的非編制管理人員(大約2000萬)以及由財政供養的行政和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以上人員合計超過了7000萬人。
陳劍認為,行政成本高,必然是賦稅重,企業壓力大,經濟增長的動力減弱,這無疑也是影響經濟持續增長的因素之一。因此,“在諸多降低行政成本中,減少政府層級,科學合理設置政府機構,可能是影響最大,也是最持久的舉措。”
此外,中國財政供養規模的問題不僅僅是存量巨大,其加速增長的趨勢也令人擔憂。據《鳳凰周刊》的文章介紹,由于離退長休人員和在職人員的迅速增加,從1998年到2009年11年間,中國財政供養規模增加了1550萬人,年均增加141萬人。
在此背景下,人們對中國政府規模是否超出財政和國民的承受能力展開了討論。其中一個統計標準是財政供養比,即財政供養人口與總人口的比值。據陳劍介紹,目前大約是23個納稅人養活一個財政供養人員。在改革開放初期,67個納稅人養活一個財政供養人員;20年前,這一比例為40:1。當下,23:1這一數字已經比肩發達國家。
除了人數太多且增長過快,中國財政供養規模的問題還在于高昂的行政成本和管理費用。陳劍在采訪中表示,中國政府層級多,人員多,行政成本自然就高,且“政府花錢少有節制”。這也一直為外界所詬病。國務院前總理朱镕基曾經表示,臃腫的機構和數量龐大的行政人員,“把國家的錢都吃光了”。
而對于“養人太多”,本屆政府也多次作出表態。2013年3月17日,李克強作為新一屆政府總理與媒體和公眾見面,其中李克強就削減政府開支,進行約法三章:本屆政府內,一是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財政供養的人員只減不增;三是公費接待、公費出國、公費購車只減不增。兩年后,李克強又稱,簡政力度還不夠,“養的人太多”,而進一步提出加大簡政力度。
對于降低行政成本的措施,陳劍表示,減少政府層級,科學合理設置政府機構,可能是影響最大,也是最持久的舉措。
當下,中國政府有五個層級,即中央、省市區、地市、縣市區、鄉鎮和街道。然而,由于行政層級較多,國家行政體制形成了頭重、肚大、腳輕的怪狀,中間層密集重疊臃腫,行政資源浪費,同時增加了運行成本,降低了行政運行效率,也抑制了各層級政府能動性的發揮。
事實上,早在2005年中央就首次明確提出了減少行政層級,“十一五”建議對深化體制改革提出了許多新的重要要求,包括深化政府機構改革,優化組織機構,減少行政層級,理順職責分工。
此外,北京改革和發展研究會連續兩年發布報告建議加大推進四級政府建設。報告提出了諸如“撤銷地級市建制,合并壓縮居委會規模”等建議。
同時,機構設置的調整也被視為解決措施進行。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央和國務院行政機構已經進行了7次以上的改革,4次都明確提出了精簡機構和人員的目標。1998年的那一次是精簡力度最大的一次,從中央到地方的順序,歷時4年,全國各級黨政群機關共精簡行政編制115萬名,市縣鄉政府清退超編人員約43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