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審查
(一)面試入圍人選的確定
根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劃定合格分數線和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其中,計劃招錄4人以上的職位按1:2的比例),在同一職位筆試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少數民族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雷曉旭等48名考生為面試入圍人選(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1)。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按實有筆試合格人數進行面試。
(二)報送資格審查材料
1.報送時間:2025年4月14日至4月16日。
2.報送材料內容及方式。請面試入圍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電子版給中共防城港市委員會組織部公務員一科〔將資格審查材料掃描或拍照后,按順序將所有材料合并為一個PDF格式文件,文件以“報考單位+報考職位+考生姓名”命名,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資格審查指定郵箱(以“報考單位+報考職位+考生姓名”為郵件標題)〕,并電話確認是否發送成功。
面試資格審查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3)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親筆簽名);
(4)《廣西2025年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公告報名表》(選調生公告附件2,需院系黨組織、學校審核蓋章)及《廣西壯族自治區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表》(報名系統打印,補充個人簡歷、社會關系等內容,親筆簽名);
(5)經學校蓋章的在校學習成績單(如成績單上未標注補考、重修科目情況,且報名登記表沒有對成績排名和是否掛科情況進行說明的,需學校出具相關證明);
(6)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黨員證明材料、參軍入伍材料、學生干部經歷證明材料、院系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優秀共青團員”等綜合榮譽,或者獲得過校級以上獎學金;政治面貌為共青團員的考生,需提供學生干部經歷,或院系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優秀共青團員”等綜合榮譽,或者校級以上獎學金等證明材料)。
未入圍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3.報送材料要求。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防城港市委組織部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報考人員出現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規違紀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逾期不報送資格審查材料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三)其他事項
本通告發布后,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再遞補。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及時提交書面放棄申請(親筆簽名),不按要求提交書面放棄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關于面試
(一)面試人員的確定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根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劃定的2025年選調生職位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和規定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少數民族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我部將在防城港人才網另行公布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面試資格復審時間:2025年4月23日上午8:00—4月25日上午12:00。
2.面試資格復審地點:廣西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區黨委樓四樓公務員一科。資格復審結束后,防城港市委組織部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資格復審驗證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人員須攜帶以下有關證件、材料的原件,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3.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親筆簽名);
4.《廣西2025年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報名表》(需院系黨組織、學校審核蓋章)及《廣西壯族自治區2025 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表》(報名系統打印,補充個人簡歷、社會關系等內容,親筆簽名);
5.經學校蓋章的在校學習成績單(如成績單上未標注補考、重修科目情況,且報名登記表沒有對成績排名和是否掛科情況進行說明的,需學校出具相關證明);
6.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黨員證明材料、參軍入伍材料、學生干部經歷證明材料、院系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優秀共青團員”等綜合榮譽,或者獲得過校級以上獎學金;政治面貌為共青團員的考生,需提供學生干部經歷,或院系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優秀共青團員”等綜合榮譽,或者校級以上獎學金等證明材料)。
(四)面試時間、地點
1.面試時間:2025年4月26日,上午8:30開始面試。
2.面試地點:防城港市第四中學(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區玉桂大道翡翠園3期對面)。
(五)面試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經復審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2.考生須持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考生面試須知詳見附件3);
3.經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4月26日上午7:30前到達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參加面試。凡未在面試當天上午8:00前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4.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六)特別提醒
報考人員在面試資格復審期間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信息不實的,由防城港市委組織部取消本次面試資格。報考人員出現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規違紀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在面試時,只能報自己的面試序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試考點室內工作人員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準考證號等個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個人重要信息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三、關于體檢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體檢人選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差額確定我市2025年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的為確定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為確定人選。4月26日面試結束后,對進入體檢的人員發放體檢通知書。
請體檢考生認真閱讀《考生體檢須知》(見附件4),于體檢當天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1張兩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體檢通知書按時到達集中地點參加體檢,配合做好身份核驗、繳納體檢費等工作。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體檢集中的時間和地點
體檢集中時間: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上午7:00。
體檢集中地點: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樓二樓招聘大廳(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區金花茶大道560號)。
(三)體檢項目及標準
體檢項目及標準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
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場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項目(如視力、色盲、聽力、嗅覺等)均不進行復檢。
當日、當場復檢只能進行1次,仍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項目,不再擇日進行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論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防城港市委組織部提交復檢書面申請。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除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外,復檢項目須嚴格保密。
考生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四)體檢人選遞補
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自愿放棄情形的,從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跨年度的,不再遞補。
(五)體檢注意事項
1.考生須空腹參加體檢,并在體檢前閱讀《考生體檢須知》(附件4)。
2.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考生個人自理。請考生在體檢當天不要隨身攜帶大件行李物品。
3.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給予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違紀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其他
本公告發布以后,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環節放棄相應資格的,將依照規定進行誠信記錄。
聯系電話:中共防城港市委員會組織部:0770-2823766。
中共防城港市委員會組織部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