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職位
警務輔助人員履行警務輔助性工作職責,由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法資格,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執行相關工作任務。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公安工作;
(三)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90年4月3日至2007年4月3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無既往病史;
(七)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調查、曾被判處刑罰的;
3.受過行政處罰、司法拘留、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盜竊、酒駕、醉駕、尋釁滋事等受到處罰的;
6.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8.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縣(市)、分局或其他單位開除、辭退、不予續聘等方式解除勞動合同人員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屬桂林市公安局在職在崗警務輔助人員的;
12.全日制在校生的;
13.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原則
招聘秉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采取個人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評、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等環節。根據工作需要,招聘單位有權調整招聘流程。資格審查合格者放棄或者缺席參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個環節的,均視為放棄報考和聘用資格。
四、招聘流程
(一)報名與現場資格審查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上門、電話、傳真等其他方式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報名地點:城北新區全州縣公安局政工室611室。凡符合招聘職位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到政工室領取并填寫《全州縣公安局輔警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貼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報名須知:報名時填寫《全州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兩份(附件2)、2張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畢業證、學歷驗證報告或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退役士兵需攜帶退伍證;以上所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另須提供個人信用報告(詳細版)。
4.報考人員應確保報考信息真實、準確。若提供虛假報考信息,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不予聘用。
5.資格審查由全州縣公安局負責,且貫穿警務輔助人員招聘、使用全過程。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隱瞞實情及不符合招聘條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報考資格,對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
男子測試項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女子測試項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
報考人員須參加全部三項體能測評。參加者凡有其中一項不達標或放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體能測評項目中,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往返跑的測評次數不超過2次,長跑測評次數僅為1次。
3.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報考人員在參加體能測評前,應充分評估自身身體狀況,憑個人意愿參考,同時簽訂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若本人身體狀況欠佳,建議放棄參考。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定的,將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筆試體能測評合格的報考人員,由縣公安局統一組織筆試。筆試時限60分鐘,滿分100分,按比例計入個人最終成績。考試范圍包含時事政治、法律法規、公安業務等相關知識。考試題型包括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機試參加筆試后繼續開展機試,機試時限3分鐘,滿分100分,按比例計入個人最終成績??荚嚪秶蜃炙俣?、辦公軟件功能使用、文檔格式等。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形式:面試采取面談考察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儀表舉止等。
3.確定面試人選:根據體能測評成績按照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員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面試主要測評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
(六)個人最終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機試成績×30%+面試合格成績×40%。
(七)體檢與政審考察根據各職位計劃招聘人數,對體能測評、筆試、面試均合格的報考人員,按1:1比例,依據個人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與政審考察人選。體檢、政審考察不合格的,可以從報考同一職位且體能測評、筆試、面試均合格的報考人員中依次遞補。
1.體檢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具體費用以醫療機構確定的金額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政審考察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有關要求進行政審考察,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內容:考察對象的政治面貌、畢業院校及所學專業,現實表現、獎懲情況、個人信用記錄、應聘資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員的現實表現等情況。政審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經過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和政審后,縣公安局將在一樓大廳對符合聘用條件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簽訂聘用合同對確定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按照全政規【2017】2號文件的規定與全州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為三個月)??h公安局相關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崗前培訓,凡在崗前培訓及試用期內不合格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五、相關待遇
1.薪酬待遇由縣財政全額保障;
2.工作期間統一配發輔警服裝及其它相關裝備;
3.統一繳納“四險”;
4.享受帶薪休假、假期工資、定期健康體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相關福利待遇。
六、其它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應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如填報的通訊方式變更,應及時報告招聘單位。凡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已通過桂林市公安機關組織的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各項環節,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棄受聘資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崗的,不得再次報考。
(四)招聘咨詢電話:全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73-4817792;全州縣公安局政工室0773-4811008。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全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全州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全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全州縣公安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