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定對象范圍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我縣申請認定中小學(含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一)具有忻城縣戶籍;
(二)持有忻城縣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注:臨時居住證、暫住證、居住證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內居住證,不能替代使用)。
二、認定報名時間
2025年我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批次進行。認定網報時間安排如下:
上半年:4月7日9:00至7月8日16:00。
下半年:10月14日9:00至12月2日16:00。
申請人應在規定的時間段內進行網上報名、體檢和現場確認。
三、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能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在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參加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具體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常見問題”12相關說明。
(四)普通話條件
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教學科目教師資格者,其普通話水平不得低于二級甲等。
(五)身體條件
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心理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忻城縣人民醫院體檢,體檢結論為合格。
(六)從業禁止查詢
認定過程中,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2020〕14號),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的性侵違法犯罪信息進行核查,對經準入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
四、認定流程
(一)賬號注冊與網上申報
1.賬號注冊:申請人訪問“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在“網上辦事”欄目下找到“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實名賬號注冊和報名。注冊成功后,進入個人信息中心,完善個人身份信息、普通話證書信息、學歷學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讀專升本、研究生還需錄入已取得的學歷和學位信息。
具體的操作步驟,申請人可查閱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的“操作手冊”以獲取更詳細的指導。
2.網上申報: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報名,在報名前,請認真閱讀相關須知和注意事項,如實、準確填寫申報信息,并按要求上傳相應的材料和電子證件照片(格式為JPG,背景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網上申報環節后,出現“申報提醒”頁面并成功生成報名號,即表示報名成功。
在選擇認定機構和確認點時,申請人應根據實際選擇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證)。
(二)教師資格體檢
申請人須在網上報名成功后于工作日的上班時間到忻城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空白體檢表可到縣人民醫院體檢科領取,并貼上與網上申報時上傳同底版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證件照片,體檢當日需空腹抽血化驗。
(三)教師資格認定材料審核
現場確認時間:
上半年:7月2日8:00至7月9日17:00(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
下半年:11月26日8:00至12月3日17:00(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
申請人網上申報成功后,要在以上的現場確認時段前往忻城縣教育體育局辦公樓506室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須檢查審核的材料如下: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1張(照片應與網報上傳相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和報名系統生成的報名號,用于教師資格證書辦理。
3.不同情況申請人的相應材料:
(1)戶籍在我縣的申請人需提供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原件。
(2)持有有效期內居住證的申請人需提供當地居住證原件。
4.忻城縣人民醫院出具的《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見附件),體檢結論明確為“合格”并加蓋體檢醫院公章,體檢結論有效期為1年。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信息經系統比對核驗通過的,可免交原件。
6.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經系統比對核驗通過的,可免交原件。核驗不成功者除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外,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
7.《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由系統核驗,無需提交證書原件。
8.無犯罪記錄證明。內地(大陸)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情況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核查,無需提交。
(四)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
(五)頒發證書
認定機構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若有遺失,責任自負。
五、其他事項
(一)網報成功的申請人請加入“忻城縣教師資格認定群”,QQ群號523715885。
(二)現場確認地點:忻城縣教育體育局506室,聯系電話:0772-5515033。
(三)申請人完成報名后,應定期登錄系統,查閱“資格認定材料確認情況”和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補充材料,申請人須按要求及時完成。
(四)若申請人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申請。
每位申請人每年僅可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一旦認定通過,當年在全國范圍內將不再受理其申請認定第二種教師資格。
(五)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并在個人承諾書中作出真實承諾。若提交虛假材料或承諾與事實不符,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認定機構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六)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的5年內將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不能取得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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