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定對象范圍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我縣申請認定中小學(含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一)具有東蘭縣戶籍;
(二)持有東蘭縣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注:臨時居住證、暫住證、居住證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內居住證,不能替代使用);
(三)戶籍是東蘭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其中,2025年普通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僅限最后一學期且在認定結束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
(四)在我縣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
(五)駐東蘭縣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認定機構和權限
東蘭縣教育局負責本轄區范圍內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
三、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能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在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參加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具體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常見問題”12相關說明。
(四)普通話條件
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教學科目教師資格者,其普通話水平不得低于二級甲等。
(五)身體條件
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心理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結論為合格。
(六)從業禁止查詢
認定過程中,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2020〕14號),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的性侵違法犯罪信息進行核查,對經準入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
四、認定時間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及自治區教育廳統一安排,結合我縣實際,我縣202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時間安排如下:
(一)網上申報時間:4月7日9:00至7月8日16:00。
(二)現場確認時間:6月9日9:00至7月9日16:00。
五、認定流程
(一)賬號注冊與網上申報
1.賬號注冊:申請人訪問“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在“網上辦事”欄目下找到“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實名賬號注冊和報名。注冊成功后,進入個人信息中心,完善個人身份信息、普通話證書信息、學歷學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讀專升本、研究生還需錄入已取得的學歷和學位信息。
具體的操作步驟,申請人可查閱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的“操作手冊”以獲取更詳細的指導。
2.網上申報: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報名,在報名前,請認真閱讀相關須知和注意事項,如實、準確填寫申報信息,并按要求上傳相應的材料和電子證件照片(格式為JPG,背景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網上申報環節后,出現“申報提醒”頁面并成功生成報名號,即表示報名成功。
在選擇認定機構和確認點時,申請人應根據實際選擇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證或現役證明)或就讀學校所在地(限應屆畢業生和在讀專升本、研究生)。
(二)教師資格體檢
1.體檢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8日
2.體檢指定醫院:東蘭縣人民醫院。地址:東蘭縣東蘭鎮龍頭街36號,聯系電話:0778-6322324。體檢收費標準由醫院按價格部門核定的有關標準執行。
3.體檢標準:教師資格體檢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桂教人〔2002〕154號)、《關于取消〈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關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師范〔2016〕38號)和《關于取消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桂教師范〔2010〕34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4.對于懷孕的申請人,可免除胸透項目的檢查,但需醫生在體檢結論中注明“因懷孕未進行胸透檢查,其他項目均合格”,此類申請人需在認定結束后的一年內,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體檢報告,以替換認定機構存檔的原始體檢報告;對于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種類為聽障的人員,可免除聽力檢測項目,其他體檢項目的要求和標準與普通申請人保持一致。
5.注意事項:申報人需自行下載《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附件1),用A4紙雙面打印,在貼相片處貼的相片(相片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照片同底版),須加蓋體檢醫院公章,不加蓋體檢醫院公章者無效;教師資格現場確認時,申請人須提交紙質版《體檢表》及體檢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單、DR診斷報告書。
(三)教師資格認定材料審核
2025年上半年,我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材料審核實行現場確認方式,申請人 網上申報完成后,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提交相關材料完成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具體時間:6月9日—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2.現場確認地點:東蘭縣扶貧移民家園(向陽新城)3棟B單元2樓東蘭縣政務服務中心向陽分中心3號教育局窗口。
3.現場確認需提交審核的材料如下: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1張(照片應與網報上傳相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用于教師資格證書辦理。
(3)不同情況申請人的相應材料:
①戶籍在我縣的申請人需提供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原件。
②持有有效期內居住證的申請人需提供當地居住證原件。
③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讀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④駐廣西部隊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⑤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4)所在認定機構指定醫院出具的《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體檢結論明確為“合格”并加蓋體檢醫院公章,體檢結論有效期為1年。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信息經系統比對核驗通過的,可免交原件。
(6)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經系統比對核驗通過的,可免交原件。核驗不成功者除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外,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
(7)《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由系統核驗,無需提交證書原件。
(8)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當地公安機關統一核查;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因特殊情況未能統一核查的,申請人可通過線上方式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如廣西戶籍的可通過“微信”或“支付寶”搜索小程序“桂警通辦”,點擊“無犯罪記錄證明”按步驟辦理即可。
(四)資格認定
東蘭縣教育局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
(五)頒發證書
東蘭縣教育局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收到領證通知后,憑身份證原件(2025屆畢業生還須核驗畢業證書)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到東蘭縣政務服務中心向陽分中心3號教育局窗口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若有遺失,責任自負。如需他人代領教師資格證書和認定申請表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附件2)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如需郵寄教師資格證書和認定申請表的,我們將通過郵政EMS寄送(注:郵寄費自理,貨到付款方式支付)。
六、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完成報名后,應定期登錄系統,通過“查詢報名信息”功能了解資格認定的審核進度,同時查閱“資格認定材料確認情況”和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補充材料,申請人須按要求及時完成。
(二)若申請人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申請。應屆畢業生應根據學校畢業時間,合理規劃并選擇認定機構。
每位申請人每年僅可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一旦認定通過,當年在全國范圍內將不再受理其申請認定第二種教師資格。
(三)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并在個人承諾書中作出真實承諾。若提交虛假材料或承諾與事實不符,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認定機構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的5年內將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不能取得教師資格。
未盡事宜,請與東蘭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人員聯系。聯系人及電話:廖老師,0778-6333717;譚老師,0778-6500706。
東蘭縣教育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