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受公民的政治權利;
2. 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
3. 熱愛醫療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團隊和協作精神;
4. 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其他資格條件;
5. 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6. 年齡18-35周歲。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入選: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 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 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 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 |
招聘專業 |
招聘人數 |
全日制學歷 |
中藥(配劑) |
中藥學 |
1 |
大專及以上 |
送藥工 |
不限 |
1 |
大專及以上 |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方法:
應聘者按照招聘崗位具體要求和條件到醫院人事科現場報名,并提交個人相關材料。
(二)報名所需材料: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三)報名時間:從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止。
(四)報名地點:岑溪市人民醫院(岑城鎮北山路2號)人事科,咨詢電話:0774-8223636。
四、資格審查
由人事科對所交報名材料進行初步資格審查。
五、試工、面試及體檢
1.根據各崗位報名人數情況,由醫院黨委確定試工人員名單。
2.確定試工的人員須到相應崗位試工兩周,試工結束后,由試工科室出具試工期間工作表現。
3.所有試工人員需進行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工作由醫院組織實施,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面試成績及試工表現,由醫院黨委擇優錄取,決定錄用人員名單。
4.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試工表現、面試、體檢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統一在醫院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七、薪酬待遇
按照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八、其他事項
本《招聘公告》解釋權屬岑溪市人民醫院黨委,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岑溪市人民醫院黨委研究確定。
岑溪市人民醫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