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圍面試人選的確定
在筆試合格成績的基礎上,根據《公告》規定的比例,現確定黃春花等156人為入圍面試人選(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
(一)在筆試合格成績的基礎上,每個崗位按照1:3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筆試合格成績+《綜合應用能力》筆試合格成績) 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為入圍面試人選。同一崗位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入圍面試人選。
(二)因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且已經核準開考筆試的崗位除外,個別崗位達不到面試規定的比例,又確需進人的,需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防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在核準同意開考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暫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按以上規定確定為入圍面試人選范圍的考生,均要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二、面試資格復審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時間: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地點:防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專業技術人員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防城區防港路160號)。
(二)資格復審單位
防城區本級招聘單位的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由防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面試資格復審單位要嚴格依據《公告》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復審合格的,須在考生報名登記表上簽字并蓋公章。
(三)資格復審方式
現場進行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由資格復審單位電話通知入圍面試的考生參加資格復審。現場進行資格復審時,由考生提交報考崗位所需材料原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審核后退還),同時提交復印件各一份。對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規定時限內提供材料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的,不能確定為面試人選。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或學位證(2024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在面試資格復審階段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可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2024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逾期將視為放棄錄用資格)、《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親筆簽名,詳見附件2)、《報名登記表》、戶口簿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
在職在編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現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材料。
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崗位的入圍面試人選,還須提供在防城區內服務期滿且服務期內年度考核均達到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
報考定向防城區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兩委”成員招聘崗位的入圍面試人選,還須提供“目前在防城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崗位、或村(社區)“兩委”成員崗位連續工作滿3年以上”的確認材料。具體的確認材料由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或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出具,并經防城區委組織部核準蓋章。
報考定向大學生退役士兵招聘崗位的入圍面試人選,還須提供大學生退役士兵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
報考定向防城區內脫貧戶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畢業生招聘崗位的入圍面試人選,還須提供防城區內脫貧戶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畢業生的確認材料。具體的確認材料由所在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出具,并經防城區鄉村振興局核準蓋章。
報考者提供的證件(如: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準考證、專業技術資格等)及其他相關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條件不相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考生承擔。
三、其他事項
(一)出現未能通過資格復審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情形的,按照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筆試合格成績+《綜合應用能力》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遞補由防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報考人員。因報考人員填報的聯系電話有誤或長期無法聯系的,取消遞補資格,由防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接通知下一名報考人員進行遞補,遞補面試人選的資格復審同上。
逾期不報送資格復審材料或未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放棄面試資格(含放棄遞補面試資格)的考生,請及時向面試資格復審單位提供放棄聲明材料,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資格復審結束后,資格復審單位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報送申請核準開考材料。
擬于面試前一個星期以面試公告的形式將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防城港人才網上公布,敬請關注。
防城區本級資格復審咨詢電話:防城區人社局事業股0770-3270915。
防城港市防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15日
原文標題:2024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1f9586de-684d-4692-a34b-88200ae44f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