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自治區統計局劃定的2023年公開招聘統計協管員(協統員)筆試合格分數線和規定比例,按照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經招聘縣(區)統計局資格審查,報南寧市統計局核準,確定杜陳*等49名考生進入面試(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12月6-8日(具體時間和審核地點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
對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招聘單位發放《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人員須攜帶以下有關證件和材料原件,并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報名登記表;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畢業證、學位證;
4.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5.報考人員親筆簽名的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
(四)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23年12月9日,上午8:30開始面試。
面試地點:各招聘單位面試具體地點及乘車路線見附件3。
二、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經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二)考生持《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考生面試須知詳見附件4。
(三)面試考生應在面試當天上午7:30前到達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參加面試。凡未在面試當天上午8:00前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四)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三、其他
(一)考生在面試資格復審期間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信息不實的,由招聘單位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報考人員出現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考生在面試時,只能報自己的面試序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試室內工作人員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個人重要信息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三)面試形式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總分100分,不達60分合格分數線者不能列為體檢、考察人選。面試結束后現場宣布面試成績,當日在考場公告欄或招聘單位辦公區域張貼公布。
(四)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即為考生最終考試成績。
(五)各招聘單位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1比例,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成績相同時,以面試第一題成績的高低確定面試成績的排序,以此類推。
(六)本公告發出以后,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七)聯系方式
南寧市統計局監督和舉報電話:0771—5532756
江南區統計局聯系電話:0771-4507501
良慶區統計局聯系電話:0771-4508906
隆安縣統計局聯系電話:0771-6522134
馬山縣統計局聯系電話:0771-6823583
上林縣統計局聯系電話:0771-522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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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南寧市部分縣(區)統計局公開招聘協統員面試人選名單
南寧市統計局
2023年12月1日
原文標題:2023年南寧市部分縣(區)統計局公開招聘統計協管員(協統員)面試公告
文章來源:http://tj.nanning.gov.cn/ywzx/tzgg/t5782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