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認真執行公司公開選拔及招聘的相關規定,嚴密組織,嚴格程序,嚴守秘密,嚴肅紀律,保證選拔及招聘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要求
(一)招聘崗位
南寧市創良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1人。
(二)崗位職責
1.負責組織實施公司開展的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并對工程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管理進行專業研究探討,做好工程審計結算;
2.負責協調公司各部門、政府職能部門、參建單位的關系,推進項目建設進度;
3.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組織編寫工程策劃書、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成本控制等;
4.負責推動項目各項驗收工作,確保項目依法依歸通過竣工驗收;
5.協助總經理做好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執行公司各項決議,完成公司經營計劃及總經理分配的各項工作。
(三)崗位要求
1.年齡:50周歲(含)以下。
2.學歷: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專業和職稱:工民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等相關專業,具有工程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
4.工作經歷和工作年限:具備8年以上工程建設現場管理工作經驗,3年以上同等管理職務工作經驗,有國有企業或政府平臺公司中層以上領導職務工作經歷者可優先考慮。
5.其他要求:熟悉國家及廣西相關法律法規,熟悉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具有甲方工作經驗;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富有責任心、事業心及團隊合作精神;具備較強的邏輯和綜合分析能力、統籌決策能力。
6.公司現有人員報名且符合條件的優先考慮。
相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31日。
三、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及資格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5.具備規定的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個人原因,導致企業經營管理不善,發生安全、質量等重大責任事故,或出現嚴重虧損,造成國有或集體資產嚴重流失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個人在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有弄虛作假的。
3.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還在影響期限內的。
5.受過刑事處罰和行政拘留的。
6.國家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和有關政策另有規定不能擔任企業負責人職務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發布信息、報名及現場資格審查、面試、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廣西人才網、南寧人才網、良慶區政務信息網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及方法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1月8日。
2.報名方法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者自行下載并填寫《南寧市創良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應聘報名表》(見附件),填寫后將報名表電子版發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統一命名為“姓名+應聘崗位名稱”。
(三)資格審查,確定面試人員
1.資格初審
由創良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
2.現場資格審查
初審合格者于2019年11月中旬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人力資源部依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確認后,確定面試人選。現場資格審查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⑴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戶籍證明;
⑵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執業、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⑶負責的代表項目、代表工程、突出成績等有效證明材料;
⑷應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⑸以上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資料復印件不予退還。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承諾對應聘者提交的信息資料負責保密。
咨詢電話:0771-5804521。
(四)面試
1.面試時間:2019年月11月中旬(以具體通知為準)。
2.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順序按當天現場抽簽順序確定。
(五)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最后進入考察的人選名單,主要考察面試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及業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誠信等方面的情況,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
(六)體檢
根據考察結果,組織擬聘用人選進行健康體檢,體檢要求參照國家規定的《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聘用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創良公司將依據最終成績高低依次遞補人員進行考核、體檢。
(七)公示
根據面試、考察和體檢情況決定擬聘用人選,并對擬聘用人選名單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依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聘用及待遇
按《公司法》等相關規定,對聘用人員實行任期制,辦理聘用手續,由創良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每月工資為崗位工資標準的80%。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正式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首個聘期為3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員原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一經聘用,其公考(參公事業單位人員)身份不再保留或終止事業單位人事關系,按組織人事管理相關規定執行,同時參加企業社會保險。
福利待遇:本公告由南寧市創良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六、其它說明事項
(一)公司招聘小組成員中有人員參與報名應聘的,本次招聘考核等工作必須回避。
(二)特設加分項
1.具有與所應聘崗位專業相關工作經驗10年以上加2分;
2.具有與所應聘崗位相關專業高級職稱的加2分;
3.創良公司現有人員應聘的加1分。
南寧市創良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 10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