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考面試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考公告》的有關規定,現將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2019年考試錄用公考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自治區公考主管部門劃定的2019年考試錄用公考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和規定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少數民族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并經資格審查確定黃小龍等8名考生進入面試(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2019年6月21日下午15:30-18:00 。
面試資格復審地點: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辦公大樓5樓523辦公室(南寧市青秀區吉祥路19號,乘坐地鐵1號線在南寧東站下車往東站南廣場步行1公里或乘坐105路、106路、209路、56路公交在吉祥佛子嶺路口公交站下車)。
資格審查結束后,即向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資格復審驗證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人員須攜帶以下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學位證(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3.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4.報名登記表;
5.法律職業資格A類證書。
(四)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9年6月22日上午8:30開始面試。
面試地點: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辦公大樓5樓(南寧市青秀區吉祥路19號,乘坐地鐵1號線在南寧東站下車往東站南廣場步行1公里或乘坐105路、106路、209路、56路公交在吉祥佛子嶺路口公交站下車)。
二、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經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二)考生持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三)經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6月22日7:30時前到達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參加面試。凡未在面試當天上午8:00前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四)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三、其他
(一)報考人員在面試資格復審期間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信息不實的,由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取消本次面試資格;報考人員出現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公考考試錄用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本公告發布以后,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環節放棄相應資格的,記入公考錄用誠信檔案庫。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唐熙 15277039729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