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的對象
㈠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員1︰3的比例,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
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
對資格復審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遞補人員由相關教育局負責通知)。
㈡報考鄉鎮及以下教師崗位,在招聘崗位與報名人員比例不達1︰3比例而實行免筆試的人員。
㈢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詳見附件1和附件2。
2018年5月25日起,考生可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平臺(www.gxeea.cn)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2018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市屬學校(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各縣(區)學校(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具體安排如下:
資格復審范圍 | 資格復審時間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市屬學校 | 6月6-8日 | 桂林市教育局8樓人事教育科(臨桂區致遠路2號) | 0773-3662796 |
秀峰區屬中小學 | 6月11-12日 | 秀峰區教育局401會議室(秀峰區棠梓巷1號) | 0773-2835332 |
象山區屬中小學 | 6月6-7日 | 象山區教育局二樓201、202教室(象山區雉山路19號) | 0773-2150555 |
疊彩區屬中小學 | 6月12-13日 | 疊彩區教育局(中山北路147號疊彩區政府辦公樓903室) | 0773-8983969 |
七星區屬中小學 | 6月12-13日 | 七星區教育局五樓會議室(七星區馬坪街15號) | 0773-2183615 |
雁山區屬中小學 | 6月14-15日 | 雁山區教育科技局二樓行政綜合辦公室(雁山區雁山街93號) | 0773-3552881 |
臨桂區屬中小學 | 6月4-5日 | 臨桂區教育局人事股(臨桂人民路19號八樓) | 0773—5582025、5580901 |
陽朔縣屬中小學 | 6月12-13日 | 陽朔縣教育局二樓人事股(龍岳路) | 0773-8886821、8811115 |
靈川縣屬中小學 | 6月11-12日 | 靈川縣教育局二樓人事股(靈川縣靈西路46號) | 0773-6812234 |
興安縣屬中小學 | 6月12日 | 興安縣教育局 (興安縣教育路32號)教研樓四樓會議室 | 0773-6228169 |
永福縣屬中小學 | 6月14-15日 | 永福縣教育局三樓309、313室(永福縣鳳城路77-1號) | 0773—8516663 0773—8553525 |
灌陽縣屬中小學 | 6月13-14日 | 灌陽縣教育局七樓會議室(灌陽縣灌江西路7號) | 0773-4215581 |
龍勝縣屬中小學 | 6月12-13日 | 龍勝縣教育局一樓人事股(龍勝縣古龍街31號) | 0773-7516301 |
資源縣屬中小學 | 6月11-12日 | 資源縣教育局二樓人事股(資源縣城北開發區) | 0773-4315138 |
平樂縣屬中小學 | 6月11-13日 | 平樂縣教育局三樓人事教育股辦公室(平樂縣正北街100號) | 0773-7884174 |
荔浦縣屬中小學 | 6月13-14日 | 荔浦縣教育局人事股(荔浦縣荔城鎮濱江南岸13號三樓) | 0773-7223922 |
恭城縣屬中小學 | 6月13-14日 | 恭城縣教育局人事股六樓(拱辰東路八巷19號) | 0773-8216231 |
全州縣屬中小學 | 6月11-12日 | 全州縣教育局7樓職改辦(全州縣桂黃中路110號) | 0773-4822298 |
三、資格復審的組織實施
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對進入市屬學校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縣(區)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對進入本地學校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交材料
⒈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網上下載打印《2018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二份(貼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一致);考生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的所有相關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的考生,須主動向資格審查工作人員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⒉資格復審時,考生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等),必須齊全、完整、真實、有效,且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報考者的證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所必須的條件不相符的,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⒊2018年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在資格復審時無法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的,需提供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并必須在7月10日前提供獲得相應學歷學位和教師資格證原件才具備錄用資格。
⒋已申請辦理《教師資格證》,但尚未及時取得的,可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進行驗審;已參加國考,尚未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可先參加資格復審,但必須要在6月12日前主動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否則視為本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其他說明
1.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按《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公告》和招聘崗位要求攜帶全部報名手續材料原件按時到現場驗證復審,逾期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所有責任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進行驗證的,要說明理由,經復審單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攜帶委托人親筆書寫的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3.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要寫出放棄面試資格說明材料(本人簽名、注明報考崗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材料可傳真)報相關教育局。
4.各縣區中小學教師招聘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的具體要求,由各縣(區)教育局通過面試通知書或面試公告通知考生。
附件下載: 1.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成績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桂林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