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面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主要職責及人數
招聘港口、航道管理員3人,主要負責港口、航道行政管理以及水路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等相關工作。
三、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無違法犯罪記錄; 愛崗敬業,服從安排,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團結協作精神,身體健康,能吃苦耐勞。
2.如下表:
序號 | 招聘 單位 |
招聘崗位名稱 | 計劃招聘人數 | 年齡 | 學歷 | 專業 | 招聘對象 | 備注 |
1 | 河池市港航管理局 | 專業技術人員 | 3 |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 專科及以上 | 港口航道與治河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港口與航運管理、航道工程技術、港口工程技術等。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國民系列教育大專以上畢業生 | |
合計 | 3 |
3. 有港口、航道管理工作經歷的人員優先。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5日至13日期間的工作日,共7天。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報名地點:河池市港航管理局綜合科(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區金城中路419號4棟401)。聯系電話:0778-228997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3.報名要求: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須提供以下材料:⑴《河池市港航管理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原件(詳見附件);⑵個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復印件(需提供原件審核);⑶近期1寸紅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三)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對審查合格人員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儀表舉止、語言表達、專業知識、處理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核政審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政審人員,體檢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因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考核政審合格者予以聘用。
五、待遇和管理
(一) 聘用待遇
港口、航道管理員屬于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待遇包括基本工資和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政策給予財政資金保障的其他福利。
1.工資待遇:在工資基數1800元基礎上根據學歷上浮20%-25%(以上工資數額含“五險一金”的個人繳納數額,不含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數額)。
2.五險一金:應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 聘用管理
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管理,河池市港航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單位制度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對聘用人員進行人事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合同期為3年,試用期為2個月,合同期滿后,根據相關政策,單位將與工作表現良好的人員進行續簽。
六、有關說明
(一)凡在報名、面試和體檢、考核政審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二)應聘人員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的,由負責聯系人的工作人員如實登記,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三)招聘事宜由河池市港航管理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河池市港航管理局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