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三)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
(四)依法依規辦事原則;
(五)堅持好干部標準,以工作需要為主,兼顧個人志愿原則。
二、崗位職數和任職條件
(一)應聘者應為我院在職在崗人員。
(二)應聘者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應聘者應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見附件)
三、方法步驟
(一)公布職位數量。按照批準的工作方案公布選拔聘用職位數量、任職條件以及選拔聘用的程序、辦法等事項進行組織選聘。
(二)公開報名。采用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形式,報名人填寫《中層干部應聘報名表》。每一位應聘者只能報1個職位。所有應聘人員均須填寫《中層干部應聘報名表》(見附件),并于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交組織人事科,同時將電子版發送到組織人事科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資格審查。組織人事科對應聘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四)民主推薦。
(五)確定考察人選。根據個人意愿、崗位要求、年度考核、一貫表現、民主推薦等情況,結合聘用單位(部門)意見,提出2-3名考察建議人選,提交黨政會研究決定考察人員。
(六)組織考察。發布考察預告,按規定程序進行考察。
(七)確定擬任人選。醫院黨政會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任人選。
(八)任前公示。擬任人選按規定進行公示。
(九)發文任職。
四、有關工作規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作為選聘對象:(1)因身體原因,不能繼續履行職務的;(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被確定為不合格的;(3)群眾公認度差;(4)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律,特別是跑官、拉票行為的;(5)其他不符合干部選聘任用者。
五、紀律與監督
執行中央《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關于堅決防止和查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如有違反,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醫院紀檢、監察室對本次干部選拔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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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崗位要求.docx
組織人事科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