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玉林市政府專職消防隊保障中心計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消防員30名,詳見《玉林市公安消防隊保障中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消防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
廣西戶籍
三、招聘對象的條件
招聘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政治合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端正,無不良從業記錄,無違法犯罪記錄或參與邪教、傳銷等非法組織;
2.忠于職守,事業心強,具有團結協作精神,關心集體,顧全大局,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紋身、染發等不適合在政府公共部門出現的發型、形象等;
4.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4年5月1日以前出生—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有從事消防、B證、A證3年駕駛經驗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詳見附件1)。
四、招聘崗位的性質:
本次招聘人員為玉林市公安消防支隊聘用政府購買服務消防員。
日常管理:消防員實行軍事化管理,在部隊營區集中居住,執行24小時執勤戰備制度,雙休日原地休息,可按比例外出(每月安排8天回家休息),每年安排10天帶薪休假。
分配去向:根據需要分配到玉林市本級城區消防隊工作,除機關行政車駕駛員、接警員外的崗位人員,主要從事執勤備戰,滅火和搶險救援等工作。
五、報名
(一)報名方法
1.應聘者根據所學專業、按照招聘崗位具體要求對口報名,每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采用現場報名遞交應聘材料的方法,不接受電話報名、郵寄或電子郵件等其他形式報名。
2.報名人員須填寫《玉林市政府專職消防隊保障中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消防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2),報名時須采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理解職位資格條件,并如實填寫《報名表》。報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應聘資格。
4.現場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A4紙):
(1)《報名表》一份、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書、榮譽證書等有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驗訖后退回);
(2)報考職位有任職條件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征兵政治審查合格條件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或少年管教,被治安處罰的人員;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三代以內)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三代以內)有海外聯姻、訪學、留學、經商、工作經歷的;
(6)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7)參與國內外非法組織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及聯系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24日—2017年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玉林市一環北路82號(玉林市公安消防支隊大院內進門口左邊辦公室)。
3.聯系方式:
聯系人:杜敏銓
咨詢電話:0775-2662818,17786848998。
(三)資格審查
玉林市政府專職消防隊保障中心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報名人員的專業、學歷、學位、職稱以及工作經歷等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意見。
六、考試
根據計劃招聘崗位報名人數,報名崗位人數比例1:5以內的直接進入面試;報名崗位人數比例超1:5以上的,須進行筆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并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一)筆試
1. 筆試時間:2017年9月7日上午9:00—11:00 ;
2.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筆試的主要內容為《滅火救援消防常識》。考試時間為90分鐘;
3. 筆試開考比例:招考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為1:5才能開考,如達不到1:5比例的崗位則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二)實際能力操作測試(面試)
1. 實際能力操作測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在面試通知書載明,并根據工作實際另行公告。
2. 實際能力操作測試(面試)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1:3比例確定人選。如筆試人數達不到1:5比例,則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成績為100分,主要內容是人際關系、滅火救援事故處理能力。
(三)考試地點
筆試、實際能力操作測試(面試)具體地點及考試有關事項在《準考證》和《實際能力操作測試(面試)通知書》中載明。
(四)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玉林人事人才網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實際能力操作測試(面試)名單(如果不進行筆試,則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內在玉林人事人才網上公布實際能力操作測試(面試)名單)。實際能力操作測試(面試)結束后的當天在玉林市公安消防支隊公告欄公布應聘者的實際能力操作測試(面試)成績。
七、政審
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實際能力操作測試)總成績(對招聘崗位報名人數不足1:5比例直接進入面試或實際能力操作測試的考生,按面試或實際能力操作測試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進行政審(如果政審人選比例末位總成績相同,同時進行政審)。政審是通過應聘者提交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和村(居委會)對應聘者手寫簽字和加蓋印章的玉林市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文員)政審表(附件3)。
八、考察
根據考生考核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進行考察(如果考察人選比例末位總成績相同,同時進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知識與能力,現實表現與工作業績,遵紀守法,并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如出現崗位空缺時,按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一次遞補。
九、體檢、公示及聘用
根據應聘者面試成績、政審結果,按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進行體檢。體檢按兵檢項目及檢驗標準進行,提交近期在三甲以上醫院體檢結果。如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可以在報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排序遞補。
根據面試、政審和體檢結果,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玉林人事人才網和玉林市公安消防支隊微信公眾號上面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保障中心按現行制度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十、聘用待遇
崗前培訓期間(1個月)發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簽訂正式合同后,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如擔任隊長、副隊長、中隊長助理、班長、副班長、駕駛員和其它崗位),工資待遇為2400—6000元(含五險,按照級別檔次確定薪酬,駕駛員工資待遇為3100—6000元)。住宿、服裝、伙食按部隊標準供給,由招聘單位負責。
附件:
玉林市政府專職消防隊保障中心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