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二)18-35周歲的往、應屆高校畢業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以上證書。
(三)應聘人員除具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二、招聘職位和人數
重點招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含鄉鎮人民政府專業型技術人員、學校教育專業型人員等共 15個崗位15名,詳見《凌云縣2017年度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具有學士以上學位、專業對口的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在規定的“雙選會”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2.提供材料:應聘人員本人簡歷(已婚者附配偶、子女家庭情況)、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相關行業資格證書等證件以及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材料。
所提供的材料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
3.通過對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查,初步確定面試人選,報領導小組審定確認。
(二)面試(時間待定)
根據招聘崗位報名情況,按崗位招聘人員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進行面試人員,達不到1:3的,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報市人社局審批后方可進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內容包括邏輯思維能力、應急反應能力、分析判斷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等。面試成績為100分。達不到1:3面試的,面試分70分以上為合格。
(三)考核、體檢與聘用
1.體檢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按1:1比例確定體檢名單,縣人社局組織擬聘用人員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考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中發現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按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替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負責。
2.考核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及體檢結果按1:1比例確定考核名單,由考察組對考核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按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替補。
3.聘用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及體檢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報上級批準后,辦理聘用及入編手續;新聘用人員屬于事業單位人員,享受本縣事業編制人員工資待遇。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嚴格執行公開招聘工作的各項紀律和要求,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