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時間
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時開始,時間1天。
二、面試地點
梧州市第十五中學(市新興二路126-1號)
三、面試
(一)教師崗位
1.采取說課或課堂片段教學及綜合素質測試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學科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面試總時間為15分鐘(其中說課或課堂片段教學10分鐘,綜合素質測試5分鐘)。
2.面試滿分為100分, 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未達60分者,不能確定為考核人選。面試成績在所報考崗位的全部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3.經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達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面試過程統一使用普通話(英語專業除外)。
(二)非教師崗位
1.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舉止儀表等。面試總時間為15分鐘。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面試成績在所報考崗位的全部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3.經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達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面試過程統一使用普通話。
四、有關事項
(一)各面試考生于2016年7月25日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文瀾路98號)三樓人事科領取《面試通知》。
(二)考生在領取《面試通知》時要按《簡章》規定帶齊報名相關的證件及材料原件(畢業證、學位證、第二代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報名登記表、戶口簿、工作經歷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證件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實的,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材料審核無誤的且符合崗位條件的,當場發放《面試通知》。
(三)考生在面試當天上午8:00時憑身份證、《面試通知》到候考室報到,考生不得攜帶任何資料及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如有攜帶的,必須放在指定位置,通訊工具還需要關閉電源,否則按作弊處理。
(四)考生不可穿制服、單位統一工作服或穿帶有特別標志的服裝,或佩戴標志性徽章、飾物等。
(五)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
咨詢電話:0774-3824791
梧州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8日